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我是去年12月被别人咬伤手指,今年1月12日法院立的案,6月15日开的庭,当时庭长说要进行调解,叫我们过了端午节再去法院,可是到现在一个多月了,也没有通知我,而咬伤我的人更是扬言说法院不管我们的案子了,现在已经是陈案了,不了了之了,我不知道对方说的是不是真的,难道法院开了庭,连判决书都不用下吗?请问可不可以帮帮我,因为我不懂这些,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sa……(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2-07-19 18:5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