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超速行驶导致人员死亡根据本事的具体经过可否定危害公共安全罪
超速行驶导致人员死亡根据本事的具体经过可否定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害人在非机动车道 距离 路边仅有60之80厘米处骑自行车 肇事车辆从机动车道 直接向被害人开去 导致被害人在二次撞击后死亡 且在撞击后肇事者全无刹车行为 行驶七八十米后 被路人喊停 下车后 没有及时报警 没有及时拨打120 没有联系被害人家属 而是在路人强调下才报警 请律师能够尽快给我帮助,谢谢!13674517123 姓王 我是五常市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45392……(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7-22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