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纠纷
离职纠纷 本人自2015年7月就职西安学府考研培训中心,最近向公司提出离职,发生纠纷如下: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一年工作周期内,最后欠公司11628元,欠款来源如下:
1、每月未完成考核任务罚款3000元:每月基本工资2800元(包含五险和各种补贴,五险扣除前的基本工资),同时附加绩效考核,每月完成多少任务,提成多少钱,如果未完成最低标准,公司基本工资照常发放,但当月罚款3000元。当时公司工资的发放时是次月直接扣除1500元,同时挂账1500元。
2、因为教育行业课程退费,绩效返还。全年过程中,所完成工作任务,在后面产生退费的,在后面当月工资中扣除。
综合上面1中未完成月份的挂账罚款和2中当月扣除剩余工资后形成负数的累加,目前公司欠款11628元,公司声明如果今年完成任务,欠账消除。但是目前和公司离职,公司要求缴还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证明和档案转接。
咨询以上做法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公司的罚款制度是否符合劳动法,同时日常工作经常是早上九点半到晚上十一点,此处是否已经违反劳动法规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宋吉超(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7-05-13 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