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银行保险

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 2006年初至2009年上半年期间单位为职工参加企业年金(职工补充养老保险),2010年因企业效益不佳,停止了职工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工作至今,参保期间,在职职工因退休、合同期满等都不同程度领取到了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额,但是,停保三年了,退休、合同期满和在职职工至今未享受领取职工补充养老保险金额,据说此款已被单位领导挪用,职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被受损。领导挪用公款又该如何处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fx(福建-三明)
提问时间:2012-07-18 10:2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