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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我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1月在邮政局工作,工作时配送商品,当时是以打欠条的形式在送货,本来说是3个月签合同,但是在我干的10个月里一直以各种理由不签合同,在11月份我辞职,因为是邮政局违约在先,我没有把票据交还,在这工作10个月中经常加班,出差,没有任何补助,我当时说的是把我的加班补助.提成,五险一金补助给我我就就交还,现在时隔8个月后,邮政局以不当得利起诉我,请问不当得利成立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e0512……(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2-07-17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