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案件复杂,请指点
案件复杂,请指点 我去年新建一所厂房,未建成的情况下资金断链,经朋友介绍,有人愿投资150万帮助建成并注册营业执照。后于去年9月份写借条32万元,实际拿到29万元。写借条以前我明确表示如果不能按照约定投资150万,这29万是不够的,我不会借,对方保证没有问题,一定能办到。去年11月份,对方无故追要欠款,因全部投资于建设工厂,无力偿还,对方将我关了两天一夜,不允许我离开,并威逼我签下投资合同,写明从去年十一月到今年四月份,共投资70万元,合同约定具体款项以借条为准,对方一直以此事构成事实相威胁,让我制造假手续注册营业执照,我伪造了假手续没有注册,但对方并未兑现这个合同约定,我并未写借条与收到条也无银行汇款记录,之后威胁我给其购买九五至尊香烟6条,共计9000于元。去年11月底12月初,对方再次以不注册为理由将我关押一夜,要求签署合同,购买我的厂房及租地,合同由我起草,约定前面29万欠款及部分茶叶款均为欠款,共计三十五万,作为预付款,后分四次付清,并注明了四次付款时间,每次逾期不付增加违约金10万元作为对我的补偿,可合同签订后,对方令人偷走了我的合同,并且款项一次未付并拒接电话,拒绝谈判,可是合同签订的时候有证人,两次拘禁也有证人。直至今年7月份起诉我诈骗,以其威逼我所制造的假手续作为证据。请问对方对我的起诉成立吗?我会被定罪吗?我应当怎样解决?在此期间对方对我所作出的行为构成犯罪吗?冤屈之极,请热心懂法之高人指点,已快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走投无路14(山东)
提问时间:2012-07-17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