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
提前三十天即可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你只要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