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这样的婚内协议对我是否有保障
这样的婚内协议对我是否有保障 我和现在的老公都是再婚重组家庭,婚前我们各自有自己的房产,他就一套房子,还有几万元的房贷未交完;我们结婚才一个月时间,为了让他的儿子回他们户口所在地去读书,故去了他们户口所在地去买了一套房子,但房子的6成首款和办理过户手续,和装修款项全部由我婚前投资生意分红款支付;他只付后期的按揭款;现在我们想做个婚内财产约定:我自己写了一份婚内协议,不知道有没有效:附:如果离婚,我有入股时的合同是否可以证明买房的钱是我的婚钱财产
男方: 李XX 身份证: 51300......... (以下简称甲方)
女方: 江XX 身份证: 513029.........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2011年12月X日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个月购买了位于重庆北部新区XX小区十二栋二十五楼一号(12-25-1);该套房屋的首付款48万元,房屋过户办理费用8万元,房屋装修费用20万元等其他杂费共计80万元,全部由乙方婚前入股和的分红款支付.甲方负责还该套房屋的按揭款32万元;
二.甲.乙双方约定,如因诸多原因婚姻终止而离婚,甲,乙双方的婚前财产归甲.乙双方各自所有;但重庆北部新区XX小区该套房屋(12-25-1)的所有权按以下约定:
1.甲方要该房重庆北部新区XX小区(12-25-1)所有权,那么甲方自愿把婚前财产位于四川省达州市xx小区B区17幢8楼1号房屋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不补任何差价;
2.乙方要该套房重庆北部新区XX小区(12-25-1)所有权,乙方补还按揭款32万元给甲方;甲方必须全权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
三.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天涯歌女QQ(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2-07-15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