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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首房买卖纠纷,急!

二首房买卖纠纷,急! 4月2日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约定首付款200万以资金监管方式支付,公积金贷款80万,当日买房已交订金五万元。4月6日,卖方称其出售的房屋需要100余万解押,自己无力负担。经中介撮合,买房将100万直接支付其账户,用于解押,三方约定其余其余首付款仍要资金监管。4月7日卖方还款后借故推脱,不配合资金监管。4月25日卖方解押完毕,称买房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首付款,构成根本违约,要解除合同,并要买方赔偿违约金。
一、卖方的证据:1.补充协议的复印件(卖方原件与买方一致),支付方式在资金监管一栏空白,在直接支付一栏空白。没有中介公司的盖章。2.买方已经直接支付100万首付款,说明选择了直接支付,其余款项要直接支付。3.4月27日发出的催告。
   卖方主张,1.资金监管是买方与中介串通后加的当时并未约定。2.中介证言也是假的与事实不符。3.买房催告没收到。
二、买方的证据:1.补充协议原件,支付方式在资金监管一栏划勾,在直接支付一栏划叉。有中介公司的盖章。2.中介5月6日的催告涵。3中介的员工证人证言,证明卖方故意拖延,不配合资金监管。
    买房主张,1.资金监管当时约定明确。2.中介证明属实。3.直接支付100万是协助卖方解押,其余款项
疑点:卖方的补充协议复印件(支付方式空白),怎么来的?卖方说是中介复印给他的,中介否认。
问题:1.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罚?
     2.对卖方最不利的判决是什么?对买房最不利的判决是什么?
     3.买卖双方如何应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ha……(北京)
提问时间:2012-07-1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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