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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克扣工资

克扣工资 您好,我是在北京东易日盛做设计师助理,由口头协商,每个月以25号为界限,每个月签单的总的工程量的0.5%支付工资。
    我在设计师手下从3月3日到7月14日做助理,期间6月25号至7月7号后签了两个单子,根据口头协商,应支付我约为636元。
    但由于设计师种种借口,却要只支付我200月。
    请问,这个案例成立么,我是否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风曳月(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2-07-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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