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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法院立案后,还能提及立案前向派出所报案的事吗?提及后案子是否会被推推回公安?

法院立案后,还能提及立案前向派出所报案的事吗?提及后案子是否会被推推回公安? 有人以假证诱使我签定合同造成经济损失,当时我向派出所报了案。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未予立案。说这属于“合同欺诈”,购不成刑事,是民事纠纷,让我到法院起诉。立案时我在诉状中提及报警一事,法院让我出示派出所处理此案的回执,于是我来到派出所,可警方说此案未立案,不能出回执。我出示不了“回执”,法院也不予受理。于是我就把诉状中报警的过程去掉了。之后,法院也立了案。请问:在法院开庭审理时我是否还能提及报警一事,相关证据能否出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是否会将案子退回不予受理?若退回后此案是否会在法院和公安之间踢皮球?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ktlt(北京-东城区)
提问时间:2012-07-14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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