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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担保过期,我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担保过期,我还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我2010年7月在农村信用社给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保额10万。合同到期,信用社的人催过我一次,我没有签字。2012年5月1日,贷款人死亡,2015年4月3日信用社把债务转移到他妻子一个人身上。一直到2016年3月信用社也没找我签字。2016年4月信用社联社的人找我催收,我签字了。2017年2月信用社联社起诉我,请问我是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ws201……(河北-秦皇岛)
提问时间:2017-04-27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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