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商品房延期交付可否退房
商品房延期交付可否退房 律师:你好!
本人与2010.1签订了一套商品房合同,同时支付了45%的首付款,其余房款也通过公积金贷款于2010.5月到账。合同规定2011.10.30交付房屋,至今过去7个多月,开发商至今未发任何有关交房的书面通知,本人于2012.1.10向开发商发去催交房屋的信函,也未见任何书面回复,仅于2012.4开发商有过一次延期交房的语音通知,并初步约定2012年底交房。目前该栋楼房已停工半年多,且近期无开工迹象。
商品房格式合同规定:延期交房30日内,按贷款利息支付,延期超过30日,除支付贷款利息外,另行支付违约金总房款的万分之一。
经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对方的答复是:第一,不能退房,第二,违约金只能以物业费抵扣或者以高尔夫球等娱乐票折抵,总之开发商无力支付现金。否则,你可以起诉我们。
请问我向法院起诉他们,能获得哪些支持:
1、我能解除合同吗?如果能解除合同,能获得贷款利息和违约金的赔付吗?
2、如果第一条不能获得支撑,要求以现金形式支付延期交房的贷款利息和违约金是否可能?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uzs(天津-东丽区)
提问时间:2012-07-12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