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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是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

我是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 我是房东,想提前收回房子.租赁合同中“租期两年内,甲方提前收回房子,须提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并赔偿被告人民币2000元;如已方提前退租,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装修及设备不动".

房东愿意支付违约赔偿,如果房客不愿意搬走,要求履行合同,是否即使有上述约定也不能解除合同?那这约定还有什么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iko5……()
提问时间:2012-07-12 14:0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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