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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电子邮箱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139电子邮箱能否作为有效证据? 139电子邮箱能否作为有效证据?(139电子信箱是移动公司为私人开设的一项服务,除持身份证注册的本人外,其他人无法使用)还是必须要公证后才有效?如果需要公证的话,哪里的公证处比较有权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itao……(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7-11 15:4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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