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咨询
房产咨询 您好!我最近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契税发票的日期是2009年9月,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现在购买,办理过户,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费用太高,我想通过全款委托公证加上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交易,一年以后过户,这样做是否可以,有什么风险,委托公证书如何写,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写能最大话的保证我的利益,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如果他解除委托或者挂失房产证要赔付我房款,还有如果这一年中他如果另够商品房,那么过户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需要卖房赔付给我呢,现在我已支付了2万定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ie(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2-07-11 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