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这个案件作为民事诉讼判决结果会如何?
这个案件作为民事诉讼判决结果会如何? 4月底驾车在低速转弯时不慎刮擦了一位50岁左右的大姐,系脚踝后侧,当时主动打电话报警。后送伤者入院检查,当天伤者因个人原因转院了一次后进行住院观察,检查显示为软组织挫伤,主要表现为脚踝肿大。期间我方垫付了医药费4000元,出院账单使用药费为2700左右。后双方调解过程中,受伤一方出具了医生开的两个月假条,并要求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7000元左右(我方垫付的医药费4000除外)。保险公司方面在现场勘查以及查看了医院票据的情况下,表示医药费部分不超出2000,其他后续费用及误工费为1000左右。
总结:对方要求总费用约为11000元,保险公司认为只能赔偿3000左右,双方差额悬殊,调解未果。
我方除了交强险外,买了20万的三责险。
另:在交警队扣了5000块保证金。当时开车的司机与车主为夫妻关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好梦易醒(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7-10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