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律师大人:公司股东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对外借款
你可以以律师函的形式直接表明你不愿意借债经营的立场,这样如果出现问题,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这种责任是在你们内部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在分配红利的时候你可以不需要分担亏损。
答:1、三分之二的规定同意时,有效;2、是否同意对外发生效力,违反章程的规定时,该股东向其他没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公司造成侵害时,可以根据公司法第20条的规定办理。附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决定重大事项应该提前通知股东开会决定,否则就是程序违法。
回复函表明你的异议,否则你将承担责任
你可以以律师函的形式直接表明你不愿意借债经营的立场,这样如果出现问题,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这种责任是在你们内部之间,也就是说如果出现问题,先由公司承担责任,在分配红利的时候你可以不需要分担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