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子2013年5月份才能交房,开发商要现在就一次性付清房款合理吗?
房子2013年5月份才能交房,开发商要现在就一次性付清房款合理吗? 昨天我家人看中韶关一新楼盘,开发商说是2013年5月份交房,但现在需交1万5的订金,但在我家人交纳订金之后,开发商公司财务开具的收据上写“必须在2012年7月30日前一次交清房款余款”,这样是合理的吗?当时我家人就说不合理,但售楼小姐说没事,在我家人坚持之下,售楼小姐手写了一份收条,说是于2013年4月30日前交清房款余款,可在5月份交房,并将收条附在了开发商财务开具的收据后面,这份资料合法吗?做为我家人,应该怎么办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vend……(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2-07-09 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