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债务追讨引起纠纷
债务追讨引起纠纷 2012年7月1日晚9点多, 我去我以前所工作的地方要钱,当时欠我工资660元和押金440元,我去要时对方说押金是500元,给了我500,其余全押,,我不愿意就说我明天我去鼓楼区劳动局反应,申请仲裁,说完我就走了。然后他就叫住我,搂住我的脖子威胁说:我们到一边去说,说完看那里人少,我说有什么话就在这说,他说我是不是拿到钱了 有底气说话(去劳动局)我说你还欠我钱呢,说完我就走了,然后他说我是不是混好了。第二天我小姨去问我要,结果争吵起来,然后他们说让我晚上来拿,我说行,我晚上和我表弟还有两个朋友一起去,我怕他们打我,我进去要钱,他说你请假扣多少做坏一个头发扣多少,三扣两不扣,就只给我260元,我表弟这时进去了,就问钱还给吧,结果他们说管你什么事,我表弟就说怎么娘不管我的事,就因为一个口头语‘娘’他们就动手打人,我拦也拦不住,还挨了一拳,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赤手空拳,没到一分钟就分开了,结果他们一个右眼被打肿了,我表弟被揣了好几脚,(他们两老板,我和表弟四人打的,其余的拉架包括我的两个朋友)这时他们威胁说今天谁都走不了,然后打电话叫人了,我怕事大,所以报警了,然后就到鼓楼区丰财派出所了。请问刘律师,这个案件怎么处理双方该付什么责任?咨询人孟超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mengch……(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07-09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