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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收回我家承包的土地合法吗?
村民小组收回我家承包的土地合法吗? 我是云南德宏芒市芒市镇中东歇花场村民小组的农民。我们村里于1981年开始进行土地承包,在我家承包的其中一块土地中有一亩代耕地,1994年3月26日,村里与我家签了一份交800元钱,那亩地就算我家的了的协议!承包期限15年。当时我父亲交了400元,协议规定剩下的400元,于1995年年底交清。
1995年,村里架设自来水,村法人乔某说等到架设好自来水后结账!村里在1996年和2007年换的证中都有政府、村长乔某和继任村长都有签章,证书的土地四至已包含了这亩代耕地,证书中也没有注明“村里还有这亩代耕地”!承包期限为:1999年12月3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双方对证书和合同书上的土地的四至都没有争议!大约在1997年,村长乔某因贩毒被判无期徒刑,村里架设自来水的账至今没有结!
2012年3月,我家承包的这块土地被一家矿业公司租用为选矿厂,矿业公司付给我家一笔补偿,村里就以村子还有一亩代耕地,没有交清剩下的400元,那份协议的期为15年内有效为由向我家提出:收回土地,请问村里收回土地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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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yxc196……(云南)
提问时间:2012-07-09 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