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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纠纷

赔偿纠纷 大家好!
   我在5月21日来到现在这家公司做设计员,因为当时公司没有给我提供可以作图的电脑,所以我一直带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在公司工作,在6月12日中午,我外出吃饭(当时公司的一个经理在),不慎将其丢失(被偷),价值4600元,因为我是做设计的,笔记本电脑里相当多的个人作品和大量的素材,而且是在大学父母为了我学习买给我的,丢失让我十分痛心。报案至今未果。。公司承认自己有责任,说公司承担50%的责任(设施不全),在公司的经理承担40%责任(疏忽大意),我个人承担10%的责任(保管不善);然后他说赔偿要折旧,我认为双方进行买卖的话可以折旧,赔偿要折旧让我很不能理解,请大家给予解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616654……(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2-07-0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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