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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上班时间骨折

上班时间骨折 律师您好:

    我在上班时间脚受伤了,从2012年5.28日开始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于2012年6月22日正在做清理消毒工作时摔伤,当时告知领导,主管说让我去公司医务室喷点药,我当时认为只是普通扭伤就没有去,坚持到下午8:20下班经领导同意用公司电话向家人联系,行动不便由家人接回。次日去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是骨折并开出诊断证明书。
      请问我现在还在试用期期间,是否算工伤。休假期间医疗费如何补偿、工资应如何发放?我公司人事部门的回复是我的基本工资60%.我现在的医疗保险还没有办理完。在受伤之前我将所需材料已交给公司。公司应该按什么标准支付医疗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86497……(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07-0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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