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离婚前的巨额医疗费
可以的 我的补充: 2012-07-09 08:34
因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医疗费属于抚养义务内容之一
起诉追索
您好 是可以的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您叙述的巨大额度医药费 属于 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 当然是可以主张对方支付一半
可以起诉追索
可以。
完全可以追讨
可以起诉法院的。
可以起诉追索讨
可以向对方追究。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
可以起诉追索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