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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村委擅自违法扣押村民集体分红的法律咨询
关于村委擅自违法扣押村民集体分红的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
大家好!
我父亲原是本村出纳,2006年因犯了职务挪用罪和职务侵占罪已被本地法院依法判刑,现正在服刑当中。从2006年开始,杨一村委就以此事为籍口违法扣押了我父亲、我、我弟三户共计八口人的村集体分红以作偿还我父亲个人的犯罪行为给村委所造成的损失,还打算要一直扣押到完全弥补我父亲的犯罪行为给村委所造成的损失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当我依据本条法律法规走进所在地狮岭镇政府的办公大楼要求狮岭镇政府对村委的违法行为依法纠正、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时,狮岭镇政府办公大楼内的每一个部门竟然都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不在他们的管理范围之内。真是大白天见鬼了,我在狮岭镇政府办公大楼内找遍了每一个办公部门竟然都找不到狮岭镇政府,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政府呢?在此我想向各位律师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一:我们的案件到底应该找镇政府的哪一个部门来处理?如何要求镇政府对杨一村委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纠正?如何要求镇政府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并出具镇政府正式的、书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二:杨一村委擅自违法扣押我一家三户八口人的村集体分红以作偿还我父亲个人的犯罪行为给村委所造成的损失的行为具体违反了哪一些法律法规?
三:村集体分红属于村民的什么权利?
四:我父亲最初是因为想赚取一点利息而被人将村委的钱骗借出去的,最后无法收回,给村委造成了损失。后来想弥补这损失,又拿村里的钱去参加赌博希望能够把钱赢回来弥补损失,谁知道又是输得精光,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还有一小部分钱是在日常的生活中用掉的,导致到案发时我父亲是一分不剩,身无分文。法院当时对我父亲的案件有三项判决内容:一是判决有期徒刑;二是剥夺政治权利;三是依法追缴犯罪人的犯罪所得返还被害单位。但因为我父亲当时是一分不剩,身无分文,我们家也一贫如洗,所以法院当时并没能追缴到我父亲的犯罪所得,才导致杨一村委一直擅自违法扣押我一家三户八口人的村集体分红以作偿还我父亲个人的犯罪行为给村委所造成的损失的。如果在我们依法取回被村委违法扣押的集体分红后村委要求法院查封拍卖我父亲名下的房子,法院会支持吗?我父亲名下有两种房子:一是农村的宅基地;二是在自家的自留地或者是在自家原来耕种的菜地、田地里盖起来的房子,这种房子没有任何的手续和批文,现在农村里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基本上每家每户都有,甚至有的还有两三处。我想问问各位律师这两种房子法院会查封拍卖吗?
请各位律师尽可以详尽完整地回答我的问题,我们非常需要各位律师的帮助,非常期待各位律师的回答,祝各位律师好人有好报,一生平安幸福!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杨会德(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7-0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