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公司在3月30日最后的那一天门面转让,我们担心公司不发工资,就留了营业款作为工资发放
公司在3月30日最后的那一天门面转让,我们担心公司不发工资,就留了营业款作为工资发放 公司在3月30日最后的那一天门面转让,我们担心公司不发工资,就留了营业款作为工资发放。而且公司领导主管知道这回事,并让我们写了收据。但是现在公司用,挪用公款为由给我们处以每人200元的罚款,我想问这种情况下属于挪用公款吗?在公司领导主管知道的情况下,并且同意的情况下,这样属于挪用公款吗?像这样的情况,我们有权要回200元的罚款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海兰(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7-04-19 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