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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 我租了别人的物业准备做酒吧,预付了几个月租金。之后业主将此物业转让给另外两人,其中一人通过法律程序查封了此物业,后又经拍卖买下了此物业。由于之前的业主找不到人,那么我之前预付的租金可否问买下此物业的人追讨回来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土匪东(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07-05 18:40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法律解读
2012-07-06 13:36
租金他是没有义务给你的,但是你可以要求继续租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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