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学校外聘员工辞职的问题
关于学校外聘员工辞职的问题 我2010年毕业,在某高校以外聘员工的方式和某校签订了就业协议,合同期是一年至今年11月结束。工作至今,由于发现本人不再能承受这个工作量,便在今年6月22日左右向领导提出辞职,书面报告也经签字同意并上交。后来,得到校方的告知,要等待1-3个月的时间,由人事处签字同意,才能完成最后的工作交接。
(让人郁闷的地方就在这里,现在学校就要放暑假了,2个月期间,人事处的人肯定不会上班的,自然也不会理我这档子事。而我本人非常急于在7月就能把所有的工作的事情交接完毕然后离开,那也就意味着,9月开学,我还得再来学校,这个我不想。来接替我工作的人,我也给学校推荐了。。不得不说他们的行政效率实在太差了,我就担心他们一味的让我等,是在拖延我的时间)
问题1:假如我强行在7月底左右离开,并且不会在暑假结束9月份开学的时候到校,有没有触犯什么劳动法吗?
问题2:临走之前我会把所有的学校财产移交给我的直接负责人,但是未经校方所谓人事处签字同意,我这么一走,校方如果要控告我,会通过什么方式?会给我的职业档案留下什么污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thon(广西-玉林)
提问时间:2012-07-05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