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电动车在小区被盗,物业机构无资质是否应担责?
电动车在小区被盗,物业机构无资质是否应担责? 2012年7月2日早,我准备上班时发现,停放在楼下新买的电动车被盗了。我及时去小区物业,从保安值班室调出监控,模糊的看到夜里一点多,我的车子被两个偷车贼骑着,从值班保安眼前出了小区大门。
我一边给派出所报案,一边找小区物业经理反映情况并论理。物业经理说他没有责任。我就提问了他三个问题:1、驻小区的物业有没有相关资质?他回答没有;2、现有的从业人员有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件?回答是,没有:3、请拿出我入住小区时和物业签的《物业服务合同书》回答仍是没有。
就这样一个无资质的“物业管理机构”,只收费,不尽管理之责,保安纯属摆饰,没有具体职责,来人不登记、不询查、平时不巡视。晚上不开小区路灯,监控设施特差,几乎如同没有物业,,,因此小区内接二连三的发生被盗事件。
我想通过法律来维权。我觉得,就连三无驾驶员如驾车肇事,也要负其全责。而我的电动车在一个无任何资质的物业小区被盗,该物业是否应承担损失责任?敬请律师给解释答复一下,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gg(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提问时间:2012-07-05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