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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一35座大客在武汉市三环线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追尾,致我客车售票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驾驶一35座大客在武汉市三环线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追尾,致我客车售票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我驾驶一35座大客在武汉市三环线与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追尾,致我客车售票员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当时大货停在路边修车没有设置警示标也没有开启双闪灯,经调查取证我是由于超速下雨路滑撞上了前面的货车。请问我在该事故中应负什么责任?要追刑事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7-04-13 16:31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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