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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如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

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如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 合同有效期5年,房租一年一交,承租人做满一年,如因经营不善,提前2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提前终止合同,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现在情况是,今年10月,交一年房租到期,和房东说不在续租了,房东说不续租也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叫我承租人提前2个月交房给房东。请问房东这样的要求合理吗?谢谢!交押金2000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海阔天空(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7-04-11 14: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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