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忌,公司与员工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你好:
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贵司和员工的约定属于人身伤害免责条款,依据法律规定,该类条款无效。对于人身伤害(包含工伤)的赔偿是法律强制性义务,不可以通过事先约定免除。因此,如果员工最终获得职业病,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我的补充: 2012-07-04 09:02
如果贵司对该员工比较满意,可考虑通过购买商业性雇主责任险来规避发生职业病时雇主可能承担责任。当然,购买商业险的保险费需要进行利益衡量。
1、双方约定无效,发生职业病,应当赔偿。
2、不同意调整岗位,建议书面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1、公司要赔偿,不应当留该员工在此职位上,应当按规定作出调整和处理。
2、建议你公司聘请专业律师做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人事专项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