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家装-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施工材料

家装-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施工材料 如题。
我家老房二居装修。在签订绿皮主合同之外,还有一个999套餐的补充协议,其中以下几点,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按照此协议施工:1.未使用‘成品水泥砂浆’,而是使用单独的沙子、水泥加水和成;2.未做成品保护:新安装的防盗门、断桥铝窗户未包裹保护,导致成品有轻微损伤;3.未按合同约定,每日施工完成,清理工地,目前工地内脏乱差;4.未按照补充协议约定做阳台墙体保温,而是直接砌轻体砖;5.我对工程中增项的单价有质疑;6.我要求更换工长,但是装修公司未安排,截止至目前的施工与沟通,还是旧工长负责。
基于以上信息:①我能否要求装修公司终止施工,退还我已交付的75%首付施工款?②我能否要求装修公司,以全额工程款为基础,来提供假一赔三的赔偿款?③装修公司提出,为我按照合同要求重新做装修工程,但是不赔款,这个我是否可以拒绝,然后找律所提出起诉请求?④如果找律所,胜诉后我最低预计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7-04-10 13:0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