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你好!乡领导在村支委换届选举时对党员说书记候选人已报县人大、县组织部门审查批准了

你好!乡领导在村支委换届选举时对党员说书记候选人已报县人大、县组织部门审查批准了 你好!乡领导在村支委换届选举时对党员说书记候选人已报县人大、县组织部门审查批准了,在选举中你们必须要遵循党组织意向,必须在选票上过半或半以上。请问,如果那位书记候选人二次选票与别人持平的情况下时,村领导就与书记候选人票数持平人做工作(此人是支委委员候选人)要他退出候选人,然而又形式化将他们两个人的名字进行第三次选举,他们这种行为是否与选举法不符?属不属于违法行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娄底)
提问时间:2017-04-07 06:11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