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理的这个协议有效吗?
您好!通过以上协议,不难看出,您也是经过一定了解,下了一番功夫才写出这样的协议的。总体来说,您的协议是有效的,只是还存在一些瑕疵。
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规定, 可以肯定协议第一、二、三、四条约定合法有效。
第二、关于协议第五条“(4)甲、乙双方出现离婚的事实,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乙方偿还”的约定,建议慎重考虑,这样相当于是免除了甲方应承担债务的责任。
第三、关于协议第五条中(4)(应当为5)、甲方因暧昧,出轨,赌博,家庭暴力等对家庭造成再次伤害导致离婚,甲方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而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过错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也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建议别只单纯写精神损害赔偿,最好写成过错赔偿。同时支付时间要明确,可改成离婚登记之日前给付。 在此强调过错赔偿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两码事。
第四、关于协议第五条(5)(应当为6)“出现离婚事实后一年内,甲方自愿支付乙方10万元做为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全职,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所拖欠的医保社保费用。”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建议改成补偿,不要写医保费用,这样更有法律依据。
以上是我的几点建议,供参考。
协议有效。
你的协议从形式上和内容上基本上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据你所述,协议有效
据你所述,协议有效。
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根据你描述的情况,你的协议有无效条款,应当做相应修改。因此对你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的补充: 2012-07-02 13:10
1,关于你协议中有效约定的说明。
此协议中对于双方财产归属和债务分担的问题,都做了明确约定,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就是有效的,约定的内容合法,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你协议中的一到四都是有效的,没有问题,一旦出现财产和债务纠纷,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但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债务之间的约定,仅仅是在你们夫妻内部有效,不得对抗第三人。
就夫妻共同债务而言,对外你们夫妻仍然是承担连带偿还义务的,偿还后,一方可以凭协议约定向另一方追偿。
2,对于你协议中无效约定的说明。
你协议中有两条是无效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当去掉。
五(4)、甲方因暧昧,出轨,赌博,家庭暴力等对家庭照成再次伤害导致离婚,甲方向乙方赔偿精神损失30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乙方。
(5)出现离婚事实后一年内,甲方自愿支付乙方10万元做为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因全职,全心全意照顾家庭所拖欠的医保社保费用。
原因如下:
对于婚姻关系而言,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因此,对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法律只规定另一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而不能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婚姻关系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法律也不支持赔偿。因为离婚一方提出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补偿费的的,法律一律不支持,离婚协议中有类似约定的,一律做无效处理。
而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就不再具有夫妻之间的扶助义务,那么一方就没有义务向另一方支付社保费用等。
当然,上述两点如果一方自愿支付的,属于对另一方的赠与,这个自愿赠与就没有问题,如果一方反悔,那么也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协议约定无效。
3,最后意见。
你的协议去除五条中的4和5,整体就没有违法内容了,只要双方自愿签订,就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上述几点是我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对你的问题作出的简要解答,具体还需要根据详细情况来确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本协议除第五条的约定双方可以返悔之外,其它约定均合法有效;解答完毕。
协议有效。
你好:单就合同有效性方面来说,访合同第五条的四、五两款有问题,是无效的,再就是你们合同有点不公平,怀疑有胁迫之嫌,如你在合同只约定离婚时不给男方财产,但是,你没有约定如果女方有同样的问题也应当如此。这样才能说公平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协议。
据你所述,协议有效。
您好!协议全部有效。
协议约定很全面,也很详细,合法有效。关键还在于履行。提醒如果一方出轨,赌博,家庭暴力,要注意收集证据。
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没有违法内容就是有效的。
赵亮律师回答很详细了。
第五部分的效力值得商榷。赞成无效的观点。建议将其中的部分内容提到前面去约定。
您好!协议有效。
协议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