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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个县医药公司的正式员工,本来医药公司在2010年的时候要求解体

你好,我是一个县医药公司的正式员工,本来医药公司在2010年的时候要求解体 你好,我是一个县医药公司的正式员工,本来医药公司在2010年的时候要求解体,但单位领导不同意申报,一直挂着国营企业的招牌。本人在2010年的时候以请假的方式离开工作单位,单位要求个人全额支付社保,我社保一直交到2012年,然后找单位要求停薪留职,领导同意了,社保也降低到当年全额的70%,我之后又交了2年社保到单位,到2015年我上网查询的时候发现单位在2010至2011年两年未给我买社保,找单位负责人问说全公司所有人都没买,欠了社保站两年的社保钱。所以我就在2015至2016年停止交社保钱到单位了。单位在这期间打电话给我要求交社保,我又问了她这个问题,她要求我把社保转走,说办手续的时候给我缴费。我当时没同意,因为在网上查到的缴费金额与本人所交的钱有很大的出入。现在单位寄了一份文件给我说我欠2015至2016年的社保钱,并且要交滞纳金,还通知说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想咨询一下您,单位是否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单位要求正式员工这样缴纳社保是否合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南-岳阳)
提问时间:2017-04-05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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