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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案
冤案 这就是一件很简单的打架斗恶的事,为什么会定聚众斗恶,这件事的起应是,我老公和几个朋友到酒吧去玩,后来中途他的另外也认识的2个朋友,但不是一起去的,后来那2个人,在酒吧的跳舞台子上,因为跳舞,发生了争执,后来被保安,拉下来了,然后我老公正准备从酒吧出来,叫了和他一起去的朋友走的,我老公是第1个出来的,后来他朋友就出来了,但是刚才被对方发生争执的那几个人也在外面,其中的一个就推着我的老公是不是你,后来我老公说不是我,打的人不是我,人在后面,可是那个人还是拉着我的老公不放,后来被我老公的朋友看到了,就上去打对方的人,造成2个轻伤,一个轻微伤,但是人不是我老公叫去打的,也不是因为我老公的事打架,为什么把我老公定成首要分子,而且事后,打架的人,我老公和我老公的朋友,还有不是和他一起去酒吧的朋友,一起赔偿了对方,况且是打的人个个陪钱的,已得到对方的谅解,不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现在我的老公已经宣布逮捕,还有就是,一个惯犯和累罪,为什么可以取保,为什么我的老公不能取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upin……(江苏)
提问时间:2012-07-01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