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让交易中,转让者隐瞒实情,存在欺骗。是可以告转让者双方
你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结合上述法律规定,你可以起诉转让方,以存在欺诈为由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你与转让方之间原来签订的合同。
有证据证明欺诈可以起诉撤销合同
您好,可以主张合同无效,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可以啊,带着合同来给我看看。
您好,建议您把合同先给我看看,才好说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