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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津南买了一套房子,二手房,7月份左右,当时说的时候,是他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

在津南买了一套房子,二手房,7月份左右,当时说的时候,是他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 在津南买了一套房子,二手房,7月份左右,当时说的时候,是他用这套房子做了抵押,我们先需要支付30万,他清二抵,他自己清一抵,然后房子过户,合同说如果5月30日还没过户给我们,赔偿60万。给了钱之后,然后那个人一直拖着,说什么没有办理下来,然后又问我们要钱,又说什么欠别人钱40万,那人起诉了他,法院扣押了他的房子,就是我们买的那一套。如果他还不起法院就拍卖他的房子。老师,我想问问,这种情况,构成诈骗么?因为他事先根本没告诉我们他这个欠款那个欠款,他只说有一个30万欠款,我们替他还了就OK了,可是现在他一直拖着不办,然后又出现这种事情。并且他现在也不想卖给我们了。并且今天打电话他也很反感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UCKY(天津-津南区)
提问时间:2017-04-02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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