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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意外发生溺水事件

意外发生溺水事件 现年19岁的男孩,在2012年6月24日在工作室领导的带领下到渡假村游玩,不慎发生溺水事故,当时岛上没有明示的警示牌,没有巡护人员及救生艇,口头警告过不让下海,这样的事故发生怎样划分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付达(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6-2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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