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商品房租赁中房屋发生意外事件损失由谁承担?谢谢

商品房租赁中房屋发生意外事件损失由谁承担?谢谢 姐姐租凭的商品房未到期,由于物业铺管道需将店门前的整个道路挖开至店门口,预计施工两个月,导至顾客无法进入店内购买商品。商店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是否有权向户主要求退还剩余租金不再租赁此商品房?
注:与户主所签租赁合同中未提及有关内容。
    房屋租金已交,截止到2010年4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小鸟也美丽(黑龙江)
提问时间:2009-09-16 16:59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李晓航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王皓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 黑河

王伟律师

黑龙江 哈尔滨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齐齐哈尔律师
高洪祥律师 
黑龙江黑河
已帮助 466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伟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60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王皓律师 
黑龙江哈尔滨
已帮助 57367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齐齐哈尔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