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有签合同,第四月起未签转正。现辞职,咨询各位有哪些权益!
员工离开公司的原因不同,依照法律规定,补偿或赔偿是不一样的,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观点:
若公司以此种理由解除你,是无合法理由辞退你,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若公司有拖欠工资或克扣工资等违法原因,您被迫提出离职或确实是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解除,是有补偿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若你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加班方面,若公司没有足额支付加班费,你可以要求。
你好,你可书面通知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果有举证有加班的事实也可主张加班费,可要求补交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