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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工资低及退休劳动纠纷

工资低及退休劳动纠纷 女,年龄53周岁,已经在现在单位工作30年。由于法律意识薄弱,从工作开始起就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保险之类的就更没有了。单位原来是社办企业的发电站,后来由私人承包。最近十几年的月工资一直是300块钱左右,现在本人年龄也超过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想办理退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得到三十年工作的补偿金。法律程序要怎么走。前不久在房山区劳动仲裁提起诉讼,主要提出的是工资低的问题,判决是追诉期只能有一年,赔偿了其他同事一年的工资,但是我的判决书是:年龄超过退休年龄,不属于本委受理范围。那我接下来应该怎么办,继续上诉,还是直接上诉退休的事情。急等回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ing……(北京)
提问时间:2012-06-27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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