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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社保缴纳问题

社保缴纳问题 我去年在湖北省襄阳市一家国有企业上班,今年十二月份递交了辞职信,二月份离职,但是公司一直没有为我办理离职手续,目前我在深圳一家私营企业上班,准备把档案和组织关系转过来,六月份打电话咨询原来的公司,公司要求我办正规的离职手续,要我补交从二月份到六月份共五个月的社保,由于这期间公司一直再给我交社保,所以现在公司要求我偿还公司交的社保部分,加上个人,共要缴纳4000多元,但是社保是不能取出来的,只能转,我缴纳了之后公司部分是作为统筹不能转的,所以就相当于我自己交了统筹,这样的要求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正常的程序应该是怎样的?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harry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06-27 18: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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