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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合约是否合理

网络小说合约是否合理 注:乙方为作者  甲方为出合同的网站
为了国内原创文学的持续健康发展,作者与读者在良好的环境中进行创作和阅读交流,促使优秀原创文学作品的大量出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创作作品的著作权等相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  定义
本协议中下列词语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中国法律:本协议签订之日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生效解释。
2、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外,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得知的属于甲方和(或)其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所有,并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 
3、作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称的作品,作品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所有作品种类。
4、作品大纲:是指乙方创作协议作品所附的完整创作大纲(包括但不限于完整内容的缩略概况、作品内容发展的线索、主要人物介绍等内容),作品大纲的字数不少于100字。如果乙方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作品大纲的范例样本供乙方参考,但该范例样本仅供乙方为创作协议作品参考,乙方应遵守本协议第六章约定的相应保密义务。
5、协议作品:是指本协议中乙方所创作的作品,作品的主要内容将以乙方提交于甲方的作品大纲为主要蓝本和创作基础,同时乙方根据作品大纲完成作品后,围绕已完成作品主要内容、作品大纲、作品中已出现人物及相关已完成作品的内容线索继续创作的作品前传、后传及所有有关已完成作品内容、人物后续发展的一切作品均属协议作品,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自动适用于上述所有的协议作品。
6、语言版本:是指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各种语言及所属字体、语种的版本形式,甲、乙双方确认约定内容的法律效力及于“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中国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作品电子形式:指协议作品以非纸质出版物的形式存在于各种电子载体中,包括但不限于:转化为二进制数字、电子信号等形态能够通过互联网、电话(含移动电话)、电视、电台、多媒体、手持终端等进行发布、传播、使用等形式。
8、协议作品创作完稿:指乙方按照提交的作品大纲的设定要求协议作品完全创作完成,并由甲方验收后确认协议作品达到甲方网站发布要求。
9、演绎作品:是指对协议作品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拍摄摄制、表演等之后所产生的作品。
10、信息网络传播权:中国法律规定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本协议中乙方将协议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协议期内全部转让于甲方。
11、甲方网站付费会员:是指按照甲方网站的规则合法注册的正式会员,在按照甲方网站付费规则向甲方付费后即成为甲方网站付费会员(包含甲方网站VIP会员,VIP会员规则由甲方确定)。
12、收费章节:是指甲方对于在甲方网站中发布的协议作品进行整理、选择后,将协议作品相关内容(可能是协议作品的全部或部分)设定为收费章节,则甲方网站付费会员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才能于甲方网站上阅读相应作品内容。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完全独立整理、选择将哪一部分协议作品相关内容设定为收费章节,乙方将不干预也不能影响甲方对收费章节的独占性选择权和决定权。
 13、甲方网站收费区:是指甲方通过技术手段将协议作品收费章节划归为独立的网站访问权限区域,只有甲方网站付费会员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才能得以访问该网站区域。
14、收费章节解禁:是指甲方有权独立选择必要和合适的时间、方式对已由甲方设定为收费章节的协议作品相关内容予以重新设定为非收费章节,并可对该部分协议作品内容以协议作品电子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网站公开发布的形式)向甲方确认的用户、人员、第三方免费予以对外发布、使用。 
15、甲方网站:甲方公司所运营的全部网站。
第二章协议主要内容
1、乙方所创作的所有作品(即本协议所称“协议作品”,且包含协议作品各种语言版本;并且无论协议作品是否创作完稿即包含所有创作完稿和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协议作品各形式(含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出版权、汇编权、改编权、复制权、翻译权等以及其他协议作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协议作品的著作权权利】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在协议期内全部转让于甲方。乙方确认并同意,上述所指转让包括了排除乙方本人于本协议签订后自行行使或转让、授权上述权利于第三方。
2、若乙方在签署本协议之前,与第三方达成或签订过涉及于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创作作品的任何电子、口头、书面等形式的协议,无论该作品是否创作完成,乙方均应书面向甲方告知事实情况并且须于签署本协议前获得甲方书面确认认可,否则乙方同意退还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于其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认定上述情形产生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收到第三方各种来电、来函、互联网形式的联络、口头沟通等方式陈述乙方存在以上某种情况之一,或甲方自行发现乙方存在以上情形的),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的证明证据和书面的解释理由,由甲方考量确认并同意后,可解除协议中止或恢复协议继续生效,同时甲方无需承担对乙方的任何补偿等合同及法律责任;反之则乙方同意并自愿承担任何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及法律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所有的赔偿责任。
3、乙方同意并认可关于协议期间内乙方创作的作品(包括协议作品)的著作权以及相关的一切衍生权利的归属问题,以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为准。即使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就协议期间乙方创作作品相关事宜达成新的或补充的协议,除非甲、乙双方在新的或补充的协议中就作品相关权利归属问题作了确定、明示的补充或修改,否则均以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为准。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所订立的有关乙方创作作品的任何协议原则上即效力终止(除甲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履行的内容部分除外),其中双方已按原协议约定相互履行的内容有效,双方按原协议约定尚未履行的内容(如乙方尚未创作完稿的作品应继续创作至协议作品创作完稿等等),如涉及本协议之协议作品的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不经乙方同意,将乙方授权作品授权给第三方有偿使用,所得报酬按照本协议约定分配。
5、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在本协议签署之后乙方不与第三方达成或签订关于本协议期间内乙方创作作品(包括协议作品)相关事宜及作品权利归属、转移、授权等事宜的任何电子、口头、书面等形式的协议;同时乙方承诺若已经存在与第三方的上述该等协议包括之后可能产生了该等协议,乙方应书面向甲方告知事实情况,同时乙方将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在本协议签署之前,乙方已与第三方达成相关协议并已书面向甲方告知事实情况,甲方书面表示同意后再与乙方签订本协议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除非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认可,否则乙方与第三方的该等协议约定的内容、权利归属等事项以及法律效力均不能对抗和超越本协议及本协议中甲、乙双方约定的内容。
6、甲方或甲方允许的第三方在发表、使用乙方于协议期间内创作的作品(包括协议作品)及相关乙方作品资料时,一般情况下将标明乙方署名。
7、如果根据中国法律,协议作品的相关权利无法根据本协议约定执行相关权利归属、权利使用的(以下称“待定权利”),或者根据中国法律乙方可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行使委托、授权给第三方行使用协议作品相应著作权利时,乙方对该待定权利做出如下承诺及许可安排:
①乙方将独占性地许可甲方于全球范围内协议期内合法使用上述待定权利;
②若乙方或乙方允许的第三方在合法的独立发表、使用协议作品时,乙方承诺将以合作方、支持方的名义在作品显著位置标明甲方网站名称、网址及标识或于协议作品使用时同时公开甲方网站名称、网址及标识。否则乙方同意退还甲方已支付其的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③乙方确认,乙方做出的上述“独占性许可”包括了排除乙方本人对相关权利的行使(除非中国法律存在相关禁止性之规定);甲方有权将本章项下的权利向第三方进行再许可,且无须通知乙方(除中国法律强制性规定须向乙方通知的情况之外)且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④若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甲方未行使上述约定之优先权而得以合法的独立使用、授权第三方、转让协议作品相应权利的,乙方承诺并保证将以合作方、支持方的名义在作品显著位置标明甲方网站名称、网址及标识或于协议作品使用时同时公开甲方网站名称、网址及标识。
第三章分成费用及支付方式
1、每部协议作品的乙方销售分成根据甲方网站付费会员对已由甲方整理和发布于甲方网站收费区的该部协议作品收费章节所产生的每次章节订阅数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及比例额度如本章以下所述)。除上述乙方销售分成外,如甲方未书面向乙方确认其他方式、范围的业务分成、费用或奖励的,甲方以本协议中确定的所有乙方转让或授权甲方的方式发布、使用、开发该部协议作品或乙方其他作品的,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不再涉及和需要甲方向乙方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2、甲方同意,若涉及再转让或授权协议作品网站收费以外其他电子形式的协议作品著作权权利的,甲方可将因转让或授权第三方使用的该等权利而实际获得报酬的40%的支付于乙方(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纳税额)。
3、协议作品由乙方在甲方网站上行连载发布。签约作品稿酬根据甲方网站VIP付费会员所产生的每章节订阅次数进行结算。
4、签约作品甲方销售分成具体结算方式如下:每千字(每章节取整千字数,不足千字不计入稿酬计算范围)文章节内容稿酬为:定价价格/千字×用户订阅次数×销售分成比例,乙方作品销售分成比例为50%。
5、协议作品未设定为收费章节的部分为非收费章节,依据本协议双方就协议作品权属等内容的相应约定及乙方传播优秀作品的一贯宗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将协议作品该部分内容以电子形式,免费予以对外发布、使用,该部分协议作品内容因不属于收费章节范围,不产生甲方销售分成,甲方也无需向乙方支付相关任何费用;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甲方有权独立选择甲方认为必要和合适的时间、方式对收费章节解禁,甲方承诺自协议作品相关章节被设定为收费章节之日起15日内(上述15日自甲方或甲方网站记录的设定为收费章节的起始时间起算,包含该章节设定为收费章节起始的当天,同时上述期限均针对协议作品单个的独立章节,不以若干章节整体计算期限),不对其进行收费章节解禁,乙方同意于该期限内进行收费章节解禁的除外,自甲方选择对相应收费章节解禁之日起不再对协议作品该部分内容结算甲方销售分成,甲方也无需再向乙方支付相关任何费用。乙方将不干预也不能影响甲方上述的独占性选择权和决定权,乙方也不得强制指定要求甲方将协议作品相关内容设定为收费章节并归入甲方网站收费区或要求对已设定为收费章节的协议作品该部分内容不进行收费章节解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 方所有的损失。同时甲方可授权乙方以甲方指定的时间、范围、渠道和方式选择相关收费章节予以解禁,甲方也可随时随地收回上述授权,乙方承诺将及时予以配合完成;甲方对乙方的该项授权不影响甲方独立直接的行使对相关收费章节解禁的选择决定权,甲、乙双方对相关收费章节解禁的选择和决定存在矛盾时,双方同意并确认以甲方的选择和决定为准。
6、甲方必须按协议规定根据签约作品的销售情况及时付给乙方稿酬,并为乙方提供随时查询其收入的必要条件。甲方提供给乙方查询的数据必须真实有效。签约作品的单章订阅数,以甲方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乙方可在相关网站网页进行查询,不另行通告。
7、签约作品发布后,甲方必须在下一个月的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签约作品上个月的订阅数结算,统计出具体稿酬金额,乙方可自行到甲方网站上查询。
8、当乙方的稿酬累计金额超过200元,乙方可向甲方递交申请。甲方在次月第十五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前结清截止申请月之前的乙方所得的稿酬,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以汇款时间为准)。甲方从乙方稿酬中代扣应缴税款,汇款费用亦由乙方承担,自乙方暂存于甲方的上述费用中扣除。甲方网站提供查询之功能,对已汇款项不再另行通知。
9、为保障作者权益,网站每次寄给作者的稿酬汇款单或其它汇款凭证,既是支付工具也是保证手段,非因网站过错而致使作者不能兑现汇款单或不能收到汇款,网站不负任何其他赔偿责任。
10、协议作品稿件的字数计算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品的Microsoft(R)Word 2000软件(软件及软件名称以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生产和出品的正版产品为准)中所统计的字数计算为准(不计空格)。
第四章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协议作品可能产生的相关销售分成。
2、若甲方向乙方支付销售分成或其他费用以协议作品字数作为计算基础的,则甲、乙双方同意以经过甲方书面确认的协议作品已完成字数为计算依据,若甲方就乙方作品进行传统纸质出版的,则版税分配为1:9由甲、乙双方进行分配;若甲方就乙方作品同第三方达成协议改编漫画、游戏、广播、影视剧、有声读物等形式,则所得报酬为5:5由甲、乙双方进行分配。(本协议甲方应支付乙方的费用,无特殊说明的均为税前。)
3、若乙方交付的协议作品内容不符合本协议第三章第4条的承诺约定或不能达到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已交付的协议作品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如果乙方拒绝修改或经乙方三次修改协议作品内容仍不能符合上述要求的,甲方为保证甲方网站内容的合法性及风格,乙方同意并确认甲方可对其交付的协议作品内容进行删减、修改或停止于甲方网站的发布,同时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4、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有权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宣传乙方在甲方网站所取得的成就及收益,帮助乙方、协议作品提升知名度,使在销售的情况下乙方获得更好的市场收益及乙方报酬。
5、甲方对协议期间以外乙方创作的除协议作品外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其他作品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所有作品种类,且乙方也未与甲方就该等其他作品签订过类似于本协议的书面的作品权利归属、或转让、授权等相关协议,此处其他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涉及对该等作品进行使用、转让、授权许可使用时,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于任何第三方获得上述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乙方应为甲方该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提供必要的便利;除甲方收到乙方要求甲方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书面通知30天内未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不得将上述其他作品转让或许可第三方行使相关著作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著作权权利),否则即为乙方违约。【上述的权利行使、转让、授权也均包含了乙方以己方或授权许可第三方进行制作形成上述作品的演绎作品并加以使用等的(含对该演绎作品进一步发布、使用、开发等各种情形)情形,此等情形甲方也拥有上述优先权,本条款对该等情形也均具有约束力。】
6、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若甲方网站因各种原因暂停或临时中断对外访问、使用或出现其他临时性、阶段性的访问、使用等方面问题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将尽力予以解决上述问题;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上述情况不必然影响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职责,根据上述情况若甲方认为必要时,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第五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将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交付给甲方。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网站发布要求而要求乙方对已交付协议作品的写作大纲进行修改,如乙方拒绝修改或经乙方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网站发布要求的,则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2、乙方交付的协议作品的作品大纲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应按照该作品大纲的内容线索、人物安排等约定内容进行协议作品的创作,直至协议作品创作完稿。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以根据甲方网站发布要求及市场需求而要求乙方对已完成的作品大纲进行补充、修改,如乙方拒绝修改或经乙方三次修改仍不能符合甲方具体方面的需求的,则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同意承担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若作品大纲修改通过审核后,乙方承诺将按照该修改后的作品大纲进行协议作品的创作,直至协议作品创作完稿。
3、乙方受甲方委托创作协议作品完结前应保证每月至少更新2万字,且每日至少保证更新一次(至少一章节),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经过甲方责任编辑同意。
4、乙方承诺将根据甲方授权,并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发布渠道和方式进行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具体发布或者由甲方进行协议作品电子形式的发布传播。乙方承诺将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将协议作品稿件提交给甲方编辑人员。
5、乙方保证其创作协议作品是在没有其他人员和组织协助的情况下,由乙方独立创作完成的;乙方保证和承诺上述其创作的作品未抄袭或剽窃第三方的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的著作权等任何知识产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中国法律规定的相关权利),不存在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任何法律纠纷,没有违反著作权法、出版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的规定,并且该作品不含有下列内容:
①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②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③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④煽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⑤泄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密;
⑥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德和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影响或破坏社会和谐及科学化发展的;
⑦无故随意侮辱或者诽谤任何第三方;
⑧中国法律禁止的其他内容。
6、乙方保证因乙方独立创作而拥有本协议中约定的协议作品权利,因该等权利的行使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其它权利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有权选择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数量和质量向甲方交付协议作品稿件,且延迟交稿时间超过三个月或因乙方原因在正常条件下已明确不可能按时按质按量向甲方完成协议作品的交稿任务,或者甲方认为乙方完成的协议作品内容未符合作品大纲的要求或未达到甲方的委托创作目的,属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补充、修改作品或由甲方自行组织创作达到协议作品创作完稿,同时甲方就协议作品无需向乙方支付乙方报酬和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有权中止或终止、解除本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无法按时完成的作品交由第三人继续创作完成,第三人续写的作品如含有收费章节,所得收益甲与第三人及乙方按5:4:1分配所得收入。
8、导致甲方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或使甲方因此而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足够而适当的措施以保证甲方免受上述索赔、诉讼或仲裁等要求的任何影响。同时就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若系由乙方原因所导致,属乙方违约,则全部责任和损失赔偿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中止或终止、解除本协议。
9、协议作品含有侵犯他人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人身权及其他民事权利内容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且甲方可以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10、乙方同意并确认将按照甲方要求,参与或出席甲方组织的协议作品推广活动及其他宣传活动;乙方承诺积极维护甲方及甲方网站的形象,协助甲方及甲方网站共同宣传协议作品及其他乙方作品,甲方可将协议作品及其演绎作品或者其他乙方作品的部分内容进行任何商业化形式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可授权许可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刊载或播发协议作品及其演绎作品的部份内容并进行相应宣传等形式的宣传),甲方不需另外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承诺不做出有损于甲方、甲方网站形象及损害甲方网站中其他作品的行为。
第六章  保密义务
1、甲、乙双方同意,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为本协议约定之目的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除本协议第六章第二部分"商业秘密之披露"所规定之情况外,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和信息使另一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受损失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全部损失,且受损失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2、上一条款所指商业秘密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与本协议相关及甲、乙双方所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协议附件、补充协议等其他一切相关文书),例如乙方从甲方处获得的销售分成及费用的金额和结算方式、标准、作品权利归属方式、授权方式、甲方经营和管理策略、客户名单、作者名单及联系方式、甲方编辑及工作人员名单等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
3、甲、乙任何一方在下列任一情形下披露商业秘密不视为违反本协议:
①、该信息在披露时已为公众所知悉;
②、该信息乃根据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而披露;
③、一方在对其有管辖权的法律机构要求下而披露,前提为该一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将披露的商业秘密的内容和确切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在收到上述书面通知的十(10)日内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人民币(乙方另须返还甲方依据本协议由甲方处获得的销售分成等所有相关费用,若甲方提供乙方相应的甲方网站推荐,则乙方还需按甲方网站推荐的具体价格向甲方重新支付推荐费用),并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所有损失。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于违约金外补偿守约方的全部损失。
2、如违约方继续违约或不履行其义务,守约方有权提前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3、甲、乙双方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使用该商业秘密和信息。因为对方的行为,使另一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则受损失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受损失一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乙方须返还甲方依据本协议由甲方处已获得的乙方报酬等所有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同时双方确认该未创作完稿的协议作品的权利归属适用本协议第二章第1条,且甲方可自主修改、补充、继续创作协议作品且可继续保留乙方笔名作为该协议作品作者署名的一部分。
5、因本协议已约定乙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协议中约定已转让或独占性授权于甲方的权利,也不得转让或授权许可第三方使用已转让或独占性许可甲方使用的相关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相关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壹万元人民币并加上乙方已从甲方处获得的销售分成及相关费用总额的五倍金额的违约金,如该等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该等违约金之外甲方所有损失的赔偿责任,且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乙方或第三方使用上述作品的权利种类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所列的权利种类及方式)。
6、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中止、终止或解除的,不影响本协议中对所涉及作品的权属转让、授权相关内容的约定的效力,双方同意继续接受上述该等约定内容的约束;如果根据中国法律,上述之约定无法实际履行的,乙方同意并承诺自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不将任何一部协议作品发布、使用等相关的著作权财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著作权权利)转让或授权许可于任何第三方,否则系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本协议条所列之违约责任。
第八章 其他
1、本协议期间内或本协议支付完毕后,协议作品及乙方转让或授权许可于甲方的由其创作的其他作品遭受第三方侵害时,甲、乙任何一方以己方名义先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诉讼、仲裁等各种形式维护一方或双方的权益时,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对于最终通过上述各种形式所获得的补偿及赔偿等所有费用,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均归于以己方名义提出维权的一方。同时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若本协议一方(即提出需维权的一方)书面要求以另一方的名义对外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诉讼、仲裁等各种形式维护一方或双方的权益,同时该方承诺涉及维权的事务非必要由另一方参与和协助的将均由该方承办完成;如另一方对此表示同意的,则另一方应有义务尽力协助提出需维权的一方完成所有维权事务,且最终通过上述诉讼、仲裁等各种维权形式所获得的补偿及赔偿等所有费用在扣除各种费用后甲、乙双方按6:4分配。
2、本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协议项下争议之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3、对于因本协议的解释及执行而产生之争议,应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
4、如争议未能以前述方式在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解决,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将有关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5、如果本协议甲、乙任何一方未能行使或者及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时,甲、乙双方同意均不应视为弃权;而任何一方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妨碍日后其对任何权利、权力或优先权之行使。
6、本协议未经双方签署之其他书面正式协议方可修改,且甲、乙双方新签订的协议应确定、明示的就本协议及新签订的协议的效力作出具体约定,否则不视为对本协议的修改。
7、除非甲、乙双方事先以书面通知形式向对方申请更改通讯地址,并经对方书面同意并认可,否则所有通知及函件均应发往下列甲、乙双方均确认的通讯地址:
甲    方 :
地    址 :
邮政编码 :
乙    方 : 
地    址 :
邮政编码 
8、通知及函件之送达传真、邮件(包括电子邮件)、快递均为有效,盖章后的合同文本视为原件,与原件有同样的效力。
9、在本协议期限内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可预见或者虽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协议内容的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管制等任何其它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协议期间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10、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十五(15)日通知本协议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三十(30)日以上,且对本协议之履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中止或解除、终止本协议。
12、本协议有效期五年,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日开始生效。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授权作品的授权期与协议有效期相等。
本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时,如有未连载完成的作品,本协议对该作品仍持续有效,直至该作品在网站上发表完结。协议有效期满前两个月内,如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在期满后自动延长一年,依此类推。为本条的目的,“签约作品发表完结之日”是指作者已完成签约作品的全部且网站已收到全部作品包括最后章节之日;本合同如无特别说明,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均为税前,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应纳税款。 
13、本协议以中文签订,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订立新的或补充之书面协议。
15、本协议含四个附件,分别为:《文学作品独家授权书》、《签约作者资料表》、《签约作品资料表》、《监护人信息》(对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适用)。
16、根据中国法律,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时,甲、乙双方均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完全民事权利能力(未成年人需有监护人签字确认);
17、甲、乙双方都具有订立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应义务的全部权利、权力和授权,并且双方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疑义。
(以下无本协议正文)


甲方:          乙方真实姓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
注:1、需要填写的部分除签名、日期手写有效外其余请采用电脑输入,核对无误后请将合约全文采用黑白打印;
2、原创作品需要填写小说标题。
文学作品授权声明
本人(姓名)                      》《                》《                》《                》《                》的作者,拥有以上作品的著作权。同意将本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所有已发表作品和本协议期内新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作者资料表中所列,且不论署名为乙方的真名还是笔名,以下统称为签约作品)全球中文电子版权(含简体和繁体版权)转让给北京网文欣阅科技有限公司;同时将签约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图书出版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转让给北京网文欣阅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在全世界范围内,北京网文欣阅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将本人作品通过电脑网络、电子E书、电子光盘、手机订阅、PDA等平台使用和传播,在全世界范围内与出版机构,图书公司,影视剧制作机构,游戏厂商等合作或自行将签约作品以图书、漫画、游戏、广播、电影、电视剧、有声读物等作为载体改编、再创作、出版,或开发、销售玩具等衍生品,并签署有关协议的权利。
北京网文欣阅科技有限公司有权根据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对任何侵犯授权作品上述著作权的行为行使权利,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必要时可以公司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行使包括上述权利在内的一切权利。
转让期限:在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生效,自      年    _     月   日止。(期限为五年)
特此声明。
本人签字(真实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作者签名(真实姓名):
                                                      日期:      年 
























大纲书写人:________________(笔名:_______________)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独(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2-06-27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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