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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离职时的工资结算问题

关于离职时的工资结算问题 我在向现在的公司提出离职时,公司并未同意。后来,我提前30日提交了书面申请,现在30日的期限已经到了,但是公司以人事员工病假为由,拒绝给我办理离职及相关手续的转接。
在这30日内,我已经将工作交接完毕,但是公司说必须等到交接的人工作没发生问题,才会支持我5月及6月的工资。如果员工工作过程中,对公司有任何损失会要求我赔偿。

鉴于此,有以下几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回答:
1、30日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应该已经解除,我是否可以要回我的5月及6月的工资?
2、公司以工作交接为由拒绝支持我的工资,是否成立?我是否可以要求他们对我进行赔偿?

以上问题希望能得到各位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蓝舞殇(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2-06-26 15:20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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