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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2015年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面积167平,房屋有二十平露台一个
您好?我2015年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面积167平,房屋有二十平露台一个 您好?我2015年购买商品房一套,房屋面积167平,房屋有二十平露台一个,当时售楼人员说二楼露台属于赠送面积,不算房屋面积,并且购房合同上也写明是167平。现在开发商又7说原来计算方式不对,露台也应该计入房屋面积,共计180多平,让我们签设计变更合同,补交露台部分的房钱。请问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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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17-03-22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