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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 陶某(男)与张某(女)因地皮发生争执,陶某用扁担及砖头打伤张某,导致张某身上多处伤痕,肾出血 食指与中指破裂 缝了五针        
  请问这样陶某应该负怎么的刑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惆怅的浮云(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2-06-25 23:2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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