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08年我到台企办的自行车厂上班,做了一段时间后应嫌工资低辞职了。在厂工作的最后一天晚上,下班出厂房的时候,几个同事叫我到办公室玩。被厂里的科长看见了,他叫来一个保安打我。我就跟他们两个打起来了。我想我不能白白被打吧!第二天我看见了一个警车就去报警,由于我不太懂法又因那晚我不该进厂里的办公室(应厂里有规定职工不能进办公室)也打了保安我不太会说话,就说我来自首。警察就把我带到了公安局,再问了我的情况后,我说在厂里跟人打架。他就又打了电话到了厂里,他说:"是厂里的科长接的,科长说我不太正常"。我说:“就是跟科长打架的。”他没经调查就问我家里的电话把我父母叫来。叫我到楼下的等着。然后跟我父母聊了一段时间。由于我父母是农村的文化不高老实也不知道内幕。回家后就把我送到了精神病院。我在医院饱受了精神和心理的煎熬。总感觉那民警和科长有勾结。我也不懂法也没什么人际关系,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性格也变的暴躁起来。回到家我就打我父母,谁知我父母又把送进精神病医院。我简直就要发疯了。我现在已经26岁了,进了精神病院老婆都不好找。在精神病院里总要强制性吃药,也没什么好营养我的身体也有一定的损伤。对工作也有影响。而且一旦我在家有什么异常举动就会被父母说是精神又不行了,就感觉是被判了无期徒刑一样。最近才在网上看到你们这个网页。想请你们帮我想想办法。能不能起诉民警和科长证明我没有精神病。还我清白。如果要打官司的话要准备哪些事,法院会派人调查这个事吗?应在哪一级法院打官司。打官司和请律师需要花费多少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1187……(江苏-镇江)
提问时间:2012-06-16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