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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书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

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书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 你好,我是2014年在民政局离婚,协议书写的是,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到成家为止,每年5000,一切财产各半,房子各半,一切债务各半,现在一切财产都在他的名下,我以还了一部分,现在想财产也不要,外债也不还,我就是不想管了,这些过户手续还不好办,如果我真的不管了,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梦醒时分(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7-03-20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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